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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经二次碾压死亡 二事故方遭追偿
发布时间:2014-12-23 09:41:29
乘车人经二次碾压致死亡二事故方遭追偿 2014年3月23日19时,被告龚永刚驾驶的丰田牌小轿车,沿新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原交叉路口时,撞到前方同方向行驶的原告孙玉展驾驶的丰收牌电动三轮车尾部,造成原告孙玉展及其乘车人冯利娟、孙康倩、孙康雨、孙宗康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人员受伤交通事故。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冯利娟被撞伤倒在公路上,大约半分钟后,被告闫春风驾驶福克斯牌轿车与冯利娟发生二次辗压,两次撞扎造成冯利娟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人员死亡交通事故。 来源:
新乡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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