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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专岗专人加强维护妇幼合法权益
作者:林莉 发布时间:2014-12-22 17:02:42
今年以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执行案件的特征和执行客观规律,积极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以专岗专人专业维权的方式,依法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在执行领域的合法权益,维权工作成效凸显。 贴心保护弱势群体 专岗处理妇儿案件 兴宁区法院位于民族边疆地区,受到经济、教育、风俗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在执行案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5月20日,该院在执行局专设妇女儿童维权岗,配备资深法官处理涉妇儿执行案件,帮助妇女儿童更快更好地实现合法权利。自运行以来,执行局妇女儿童维权岗呈现出“专人、专训、专规”三点特色,维权效果也随之凸显。该院对妇女儿童维权岗人员配置作出专人负责专案的安排,岗位配备人员均为经验丰富的女法官,便于针对妇女与儿童的心理特点,做好思想工作,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为强化维权业务技能,该院针对妇女儿童维权法官开展专项培训,加强维权法官在心理学、生理学和教育学等方面的技能,方便法官快速化解纠纷。为使维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院出台《执行局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制度》、《执行局妇女儿童维权信访接待制度》,并建立执行案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台账,使维权工作规范化运行,为妇女儿童案件快速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开辟绿色执行通道 提供妇儿司法救助 在执行程序中,兴宁区法院注重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案件的快速处理,为妇女儿童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全力促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早实现。相关工作具体抓好“两个明确”和“三个优先”,即在明确服务对象是妇女儿童、明确妇女儿童特殊需求的前提下,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启动执行程序、优先实行司法救助,确保妇儿执行案件及时有序开展。同时,该院在执行和解中对妇女儿童相关案件实行“特事特办”方针,即特别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力度,减少案件纠纷对妇女儿童带来的身心伤害,并多方联动村委会、居委会、妇联、亲属和相关当事人单位,合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竭力修护案件中的婚姻家庭关系,此外,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为其快速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手续。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营造执行良好氛围 为使更多群众了解、支持执行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执行局妇女儿童维权法官注重针对涉妇儿执行案件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妇女儿童维权岗通过撰写新闻稿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将相关经验及典型事例、案例推荐给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新闻普法宣传,加大公众对执行领域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认知。此外,执行局妇女儿童维权岗利用妇女节、儿童节、国际禁毒日等普法宣传日,积极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局等单位,通过进社区、进学校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提高妇女儿童关于自身执行维权的认识,从而为妇女儿童执行案件执行营造良好氛围。 自成立以来,兴宁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执行案件735件,其中执结482件,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204件,执结标的达5683.51万元,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10面,感谢信1封。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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