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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法院:“爱”之力带来“爱”无疆
作者:区鸿雁 胡娇   发布时间:2014-12-18 11:15:38


    “马上就要过年了,法院给我发了这笔救助金,不仅仅是帮助我们解决生活困难,更是让我心里觉得温暖,可以过个好年了,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在领取司法救助金后,78岁的陈奶奶连连点头,向法官表示感谢。这是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次涉诉特困人员执行救助金发放现场会”中的一幕。当天,像陈奶奶这样的58名涉诉特困人员共领取救助金27.3万元。

    宣威市位于云贵高原乌蒙山区,总面积6076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街道,辖区人口152万余人。在这方热土上,有这样一支法官队伍,他们用实际行动为司法为民作出了最好的诠释,用辉煌的战绩谱写了司法工作公正、爱民、和谐、高效、创新的动人旋律。  

    创新执行“新”招

    “法在必行,行必有果”。宣威法院建立健全执行队伍管理制度,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行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首先,建立执行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执行干警的实际执结率、程序终结率、信访投诉率、平均执行天数等纳入考核指标,提高工作积极性。其次,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廉政档案的规定》,与执行干警签订《司法廉洁承诺书》、《拒绝赌博承诺书》,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2014年11月16日,在宣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樊某的妻子送来一面“热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并称赞道:“第一,没想到这个案子能够执行下来;第二,没想到事前想请法官吃饭被严词拒绝。能力强,作风正,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拦路虎。宣威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以能动司法破解执行难题。两年来,宣威法院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诸如“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秋冬执行会战”、“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案件专项执行”、“百日办案竞赛” 等活动与时俱进,对各阶段清理出来的积案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和严厉的奖惩办法,实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等制度,督促干警及时高效完成执行任务。

    被誉为“宣威模式”、“曲靖经验”、“云南特色”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是宣威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所绽放的一朵司法为民之花。该机制自2008年12月实施以来,作为诞生地的宣威法院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全力推进该项工作。据了解,近6年来,该院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2项,先后16批次对479件566名涉诉特困人员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224.047万元,同时将涉诉特困人员纳入低保101人、医保16人。

    积极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地执行结案。2014年初,宣威法院与云南省高院、曲靖中院同步建立起执行查控中心,具备网上查询公民身份、网上冻结银行存款、网上公失信被执行人等功能。2014年以来,宣威法院执行局报请公安机关网上布控查找到被执行人121人,执结98件;报请云南省高院进行银行账户查询89件,执结75件;报送媒体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曝光6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宣威法院每年都会掀起一阵猛烈的执行风暴。针对 “涉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涉民生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或针对支付令等,按照不同季节专门开展不同类型的专项执行活动,并连续三年开展“秋冬执行会战”。去年“涉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仅一个多月时间执结涉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56件,执行标的400万余元。其他专项执行活动也取得可喜成绩: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共收72件,执行收取社会抚养费200余万元;垃圾处置、代运费征收案件共收121件,全部执结,收取处置代运费360万余元;支付令177件,执结110件,共执行收回不良贷款1100多万元。上述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有效维护了计生局、双龙街道、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和部门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同时,宣威法院连续几年开展的“秋冬执行会战”,一共执结涉民生等各类案件近600件,结案标的约5000万元,既为权利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又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巩固了清积成果。  

    “家门口的法庭”

    “真是多亏你们法庭的同志了,不然我这条老命怕早就没在了。”80岁的邓招老人紧紧握住乐丰法庭庭长杨斌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发生在2014年5月1日“明德诉讼服务点”的一幕。

    邓招是宣威市乐丰乡明德大寨村的一位老人,老伴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后来她一直跟随着小儿子生活。去年的一天,她的两个儿子因为土地问题发生了争吵,继而“迁怒”于她,老人的生活从此没有了着落,只得靠捡拾垃圾为生。村委会进行过几次调解,但两兄弟之间矛盾太大,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邻居建议她去找法院,邓招老人可就犯难了。明德村位于大山之间,自然村落比较分散,她所在的大寨离乡上得有十几公里,道路崎岖,平时村民到乡上赶集,坐摩托车也得一个小时,像她这种腿脚不便、年纪大的更是难得到乡上一次。邓招老人无奈地摇了摇头,走不动了,打算就此了却余生。

    5月1日,从明德村赶集回来的老浦兴奋地跟她说:“邓大妈,你快去村上,现在村上有法官了。”邓招老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了村委会,正好遇到在这里服务的乐丰法庭法官。了解到老人反映的情况之后,法庭当即做出决定:亲自到邓招老人的两个儿子家做工作。

    进村后,多方打听的法官找到了邓招老人的两个儿子。首先从法律角度阐述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再从社会现实方面举例说明。经过积极沟通,反复协调,最终让邓招老人的两个儿子达成轮流赡养的协议。随后在法官的见证下,老人的长子把老人接回了家。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宣威市人民法院通过走访群众和深入调研,决定前移司法服务窗口,在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在村级基层组织设立诉讼服务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每月农历初三、二十三(明德村赶集的日子),法庭组织固定人员到诉讼服务点,联合人民陪审员、诉讼信息联络员和司法调解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现场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联动执行等便民服务。

    “法庭审判更多的是服务,如何真正做到服务基层,服务百姓,关键就是要解决诉讼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的诉讼服务端口每前移多一步,老百姓的诉累就会减轻一分,这就是我们设立诉讼服务站(点)的初衷。”宣威法院院长杨开宇表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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