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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法院就依法行政和有关拆迁问题普法
发布时间:2014-12-18 09:36:40
本网讯(张玉萍) 12月17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小毛,应邀在玉州区“清宁路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会”上,就依法行政和有关拆迁的问题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项目拆迁办的人员及有关群众听了讲课。 在会上,陈小毛就什么是土地征收、什么是征地费、什么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如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几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和群众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 陈小毛还向群众强调如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让群众认识到到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采取法律所禁止的手段、方法,即违法的、甚至犯罪的手段来“维权”。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方法去维权才能达到真正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任何违法的“维权”手段,不但达不到维权的目的,反而会破坏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行为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听了讲课,与会人员和群众表示,对“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有关规定及具体的措施有了更深的理解,以后遇到问题,将会按依法办事,做好工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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