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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增辉耀天平
——宣威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作者:戴映 宋大疆   发布时间:2014-12-10 15:26:04


图为法宣进农村宣传普法
图为法官进社区送温暖

    素有“入滇锁钥”、“云腿之乡”美称的宣威,七十多年前红军曾将热血洒向这片壮丽的土地。今天,宣威法院沿着革命先烈的足迹,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审判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及“创新型”党组织,提升队伍的公信力、凝聚力及战斗力,让党旗飘扬在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事业的征程上。宣威法院先后被曲靖市委政法委、宣威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曲靖中院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党组书记、院长杨开宇被最高院表彰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党员法官余华芬被省委宣传部、省高院联合评为“最美法官”、被中共曲靖市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

    提升素质,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法院建设。党组班子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参与并指导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党建工作,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主抓党建工作。院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带头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带动党员深入学;搭建学习平台,以在职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为载体,加强图书资料室建设,积极选送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举办“青年法官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安排资深法官、业务骨干开示范庭,全方位培养锻炼干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当前,宣威法院有干警141人、其中大学本科123人、研究生5人。

    司法为民,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曲靖市基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案件查询、信访接待、文书送达、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设立群众满意度星级服务评价系统。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建立“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在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成立诉讼服务站,在村级基层组织成立诉讼服务点,配备固定办公室和人员,法官联同人民陪审员、诉讼信息联络员和司法调解员,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现场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联动执行等便民服务。

    积极探索,建设“创新型”党组织

    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开通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当事人可通过身份证号码及案件查询密码时时了解案件审理信息。对案件审判的流程信息通过短信推送平台发送至当事人手机上,便于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对2014年1月1日后生效裁判文书在司法信息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下载。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执行工作,在司法信息网上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让当事人在了解案件信息的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

    信访机制改革立足矛盾化解。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沟通协调,继续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以来,院领导接访25次、带案下访10次、上门回访8次,成功化解16件信访积案,新增信访案件0件,信访工作呈现增量有效控制,积案及时解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的良好态势。

    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探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借助公安、金融、房管、土地、工商等部门的力量,及时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信息。通过报省高院到银行查询143名自然人和6个法人;通过公安机关网上布控38人,依法司法拘留44人;依法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司法强制、刑事制裁等措施,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威慑机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档案26件,其中已结屏蔽3件。

    关注民生,延伸职能开展“四进”

    进农村送温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做实事做好事”活动。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困难家庭送去温暖。

    进企业促发展。建立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定期组织走访调研活动,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

    进社区促和谐。党员法官深入社区,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在子女入学、就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为他们在务工、经商、生活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进学校促普法。根据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党员法官应邀到辖区内的学校上法制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强化保障,党建阵地建设“八有”

    为实现支部活动有阵地,党员活动有经费,院党组按照在职党员人数每人人民币800元的标准核拨年度党员活动经费,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加大党建阵地建设的经费投入,按照“八有”即:有党旗、有誓词、有“三会一课”制度、有电化教学设备、有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有“五星党员”评比动态表、有为党旗增辉荣誉表、有司法为民图片掠影的标准,为全院十二个党支部建设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成为党员学习培训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信息交流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起点,在党旗的指引下,宣威法院将继续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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