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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形象
作者:王洪用   发布时间:2014-11-28 10:53:29


    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法官,对司法案件的处理和法学理论的演绎越来越娴熟,但对于身份的认同或自我认识却总是处于迷茫之中。时常思索的问题:法官的形象是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除了那些伦理性的说教和教科书式的定义之外,除了那些媒介的宣传和当事人的临摹外,我们自己作为个体的“感性人”,究竟应如何看待乃至塑造自己?

    法官的形象不仅仅是包拯的刚正不阿、海瑞的嫉恶如仇和于成龙的清廉如水,不仅仅是脸谱化的写意。在生活的眼睛里,法官只不过是拖着疲倦的身体埋首于累牍中的人,只不过是处于人世纷争中的那个满脸无奈的人,只不过是由柴米油盐滋养大的普通人。他\她也渴望时刻有亲友陪伴,追求自由闲适的生活。或许,他\她偶而也想在工作之余喝点小酒,抽支廉价烟,甚至只想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而在某个空寂的黎明久久的待在阳台上、窗台边。

    制度的约束、工作的压力以及生活的艰辛,也让他\她深感愁闷,茫然无措,以至于内心处于无尽的煎熬之中。或许他\她不再翻看那些缀满“理想与成功”的书籍,只愿研学与工作有关的理论书籍。但这并不代表他\她是麻木无趣的人,相反这也是一直广义的“小资生活”,不信,你看他触摸书籍的手,总是在浪漫的颤抖。

    也许,职业的不同塑造了不同的群体,甚至相互之间存有芥蒂或疏离,但永远不能忘记,法官形象最本质的东西与普通大众一样,只是在这个俗世生活的人。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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