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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强化监督职责规范司法权运行
发布时间:2014-11-26 14:06:51
本网讯(王希玉 张绍方)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主业主责,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司法权的公正高效运行。 年初,该院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合议庭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协调审判管理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把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关进制度笼子里,有效规范主审法官、合议庭与审委会的职责与职权运行。 为配合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结合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纪检组积牵头制定《关于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全力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同时,开通“六难三案”问题举报热线电话,及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严格问责。 该院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加大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纠偏力度。在以房抵债类虚假案件清查活动中,辖区内两个基层法院存在因过失而让当事人非法目的得逞的虚假案件;在日常的接访工作中还发现个别基层法院在立案、审理工作中对当事人故意虚列被告规避诉讼管辖、恶意谎称被告下落不明申请公告送达、蓄意规避对查封财产异议之诉而另行提起确认之诉审查不严不细等问题。对此,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均及时发出了监察建议,要求相关法院进行专项整改,加强诉讼管理、规范诉讼行为,堵塞风险漏洞,不给当事人虚假诉讼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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