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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点亮涉民生案件的司法“信号灯”
作者:许锦艺   发布时间:2014-11-21 16:06:57


    近年来,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农民工讨薪、抚养费、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力度,为民生案件架起“绿、黄、红”三盏司法“信号灯”,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立案亮 “绿灯”

    建阳法院对于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工作,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按照“能减则减、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原则,实行民生案件短周期立案的工作办法。此外,还为涉民生案件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诉前调解等配套服务,力争尽早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对于涉民生案件中的特俗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进一步减轻弱势群体的负担。

    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多处伤残的刘某,治疗完毕后家里已是债台高筑。建阳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建议刘某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并告知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同时为其办理了预约立案登记。

    按照预约再次来到法院的刘某,不仅诉讼费得到了缓交,而且他的案件当天就予以受理。为此,刘某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知道我家里经济特别困难,允许我缓交诉讼费,让我没钱也能打得起这场官司!”

    审执亮“黄灯”

    在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过程中,建阳法院坚持“便捷、高效、联调、灵活、善助”的方针,要求承办法官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审理、加快执行。对于审执周期过长的案件,亮起“黄灯”,要求加快脚步、提升质量,促进涉民生案件的案结事了。此外,该院还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旧案、积案的专项清理、专项执行活动,建立“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审理、迅速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执行申请人严某的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中,因为客观原因,该案一直无法结案,严某的最后一笔赔偿款始终无法到位。建阳法院在清理旧存案件过程中,迅速对承办该案的执行局亮起“黄灯”,要求加快脚步,迅速结案,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的执行局局长亲自承办,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找到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并经过耐心劝解,终于使严某拿到了最后一笔赔偿款。已经失去希望的严某从法官手中接过最后一笔赔偿款时惊讶地说道:“我自己都忘记了这件事,没想到你们法官却一直没有忘记,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感谢你们!”

    失信亮“红灯”

    近年来,建阳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民生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惩。通过完善失信曝光平台建设,实行电视、报纸、法院微博、网站等进行全方位的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00余名。此外,还与银行、民航、铁路、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出境等行为,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拘留。今年来,限制高消费400余人,限制2人出境,拘留17人。

    因一起民生案件而拒绝履行10万元赔偿款的刘某明,被建阳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中。由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在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票等高消费行为都要受到限制,导致急着要到外地做生意的刘某明无法购买机票。

    为了让法院把自己的名字从名单了撤销,刘某明迅速找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最终促进了该案的执行工作,使得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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