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司机驾驶“四无”货车撞伤人并致其死亡受审
发布时间:2014-11-18 11:51:57


司机驾驶“四无”货车撞伤人并致其死亡受审


    2014年1月3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刘国营驾驶一辆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无机动车牌号、无检验报告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蓝色解放牌1472货车沿开封市鼓楼区滨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郊商场东口桥上时,与被害人孙维道及其所骑的自行车在黄色网状格内发生碰撞,造成孙维道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开封市公安局南苑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认定:被告人刘国营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 鼓楼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