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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女法官走进社区“零距离”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14-11-11 16:49:04
图为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关根选和该院女法官交流工作。 本网讯(张波瑞 席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11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巡回法庭进社区”活动,将审判法庭搬到了该市涧西区管委会,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开展普法教育。市法院、市检察院、涧西区管委会领导及部分群众参加了该活动。 10点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槌响,庭审正式拉开了序幕。 去年12月10日晚,刘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行驶,后与杨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刘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364.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另查明,案发后刘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55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该院当庭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刑罚。法庭上,被告人刘某发自肺腑的说:“我知道错了,以后坚决杜绝酒驾,也希望在场的群众能以我为戒,为了自己、家庭和他人拒绝酒驾”。 庭审现场,前来旁听的社区群众座无虚席,被告人刘某铤而走险的犯罪行为、发自肺腑的真诚悔改,警醒着在场的所有人,在法庭肃穆的氛围下群众们感受着司法的公正与严明。 庭审结束后,社区负责人表示:“我们社区有很多居民,大部分居民法律知识较为欠缺,对醉驾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缺乏充分地认识,这次活动很有必要,希望法院能多到社区开庭,这样的形式让老百姓受益匪浅”。 审理该案件的法官李佳表示:“这次巡回审理所选择的案件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筛选的,目的就是要以案例形式警示群众不要走上他人已经走过的犯罪道路。此次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后我们还将在其他社区继续开展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知识,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灵宝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关根选在活动结束后对该院刑事庭法官李佳给予了高度评价,连连称赞:“没想到小李法官这么年轻,庭审表现的干脆利落,好样的,再接再励!”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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