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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江南区法院工商局诉调对接机制彰显实效
发布时间:2014-11-11 14:29:47


图为调解现场

    本网讯(王小佳 林春荣)  11月10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经开区法庭与经开区工商局联合调处了一起因假茅台酒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庭现场受理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江南区法院、经开区工商局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首例得到司法确认的行政调解消费纠纷。

    9月28日晚,赵某与几位朋友到某酒店用餐,在该酒店内点了几瓶茅台酒,喝了少许之后,发觉口感不对,便与酒店进行理论,最后经鉴定该酒确系假酒,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随后,经开区工商局联合经开区法庭召集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工商部门当场出具了调解书。为确保纠纷彻底解决,避免产生后续矛盾,法院现场受理双方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至此,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最后的握手言和,先后历经多次调解,最终得以圆满解决,这不仅是法院与工商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诉调对接机制作用的彰显。法院与工商诉调对接机制的建成,使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完整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调处合力,既提高了消费纠纷的调处效率和质量,又减少了消费诉累,节约了调解成本,成为化解消费纠纷的利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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