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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首次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发布时间:2014-10-27 15:23:41


    本网讯(赵玉香)  2014年10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在该院数字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17名被告人的盗伐林木、持有枪支等涉嫌5项罪名的重大刑事团伙案件。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启动了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该案庭审全程如实地进行了记录,并将刻录的光盘与案卷一同保存。这是柴河林区法院首次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该做法走在了林区基层法院的前列。

    本次庭审,由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刘长波担任审判长。刘长波从事刑事审判多年,经他手审结的刑事案件有400余件,庭审对他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但此次庭审他还是感到“压力山大”,除了该案被告人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因素外,首次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以前开庭面对的只是公诉人、被告人,现在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使法官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这是检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是否自如、庭审礼仪是否规范、裁判案件是否公正的一个全新的载体,这让参与庭审的每一名干警都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刘涛表示:“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弥补了以往只能依靠庭审笔录反映法庭审理过程的不足,当庭审遭到质疑时,可根据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查阅核实,使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是柴河林区法院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管理科技含量的重要标志,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护民”工程,也是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坚持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逐步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范围从刑事案件拓展至民商事案件,扩大旁听范围,努力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氛围,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此次庭审,柴河林区法院共发放旁听证70余份,整个审判庭座无虚席。这种形式不仅拉近了庭审与林区百姓的距离,还让林区百姓感受到林区法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风采,既起到了普法作用,又让百姓感受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柴河林区法院贯彻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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