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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法院依法受理企业重整“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7 15:15:03
本网讯(梁磊 范育臣) 2014年10月16日,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因负债率达120%,严重资不抵债,向泗水县法院申请重整。10月17日,山东省泗水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 因该企业拥有国际贸易的进出口权以及多项专利权,泗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10月19日,召开了涉及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债权人及相关担保企业的沟通会,会议由县法院副院长翟广民主持,县政府特邀咨询杜润丞、县经信局局长单继福、杨柳镇党委书记张磊、县金融办主任王强等参加会议。会上,单继福局长介绍了该企业的背景及进行重整的希望,翟广民副院长从法律角度对企业重整进行了阐述,企业债权人也都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县政府特邀咨询杜润丞要求与会各方以大局为重、精诚合作,积极维护泗水良好的金融环境,审理好泗水县第一例企业重整案件。泗水水晶淀粉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领导小组及监管小组同时成立。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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