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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鸡东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纪实 作者:张冬梅 发布时间:2014-10-20 13:49:20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服务更便民 走进鸡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光就会被一块电子大屏幕吸引,屏幕上滚动播出着一周的排期开庭公告,及立案所需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凡还有一台“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当事人凭身份证就能获取案号、庭审时间、地点、主审法官等信息。当事人只要拿出身份证,往系统上一刷,一系列诉讼信息立即就能展现在眼前。 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审判更透明 裁判文书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的重要载体。“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在鸡东法院审管办主任蒋明健看来,公开意味着责任的倒逼,将裁判文书“晒”在网上,使法官对法律文书的要求更高,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要一一斟酌,严防带“病”上网,司法公开倒逼法官把案件办扎实、办仔细。同时,加强对司法裁判的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今年以来,我院已经公开裁判文书608篇。 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监督更有力 执行信息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运行状况。我院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包括远程视频监控、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控制、执行要情、执行案件数据库等五大系统,建立起统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司法公开是一种自信,更是一种力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和追求,也是检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标准。推进司法公开,把法院工作“晒一晒”,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可以产生倒逼效应,有利于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只有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群众才会认同司法,司法才有公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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