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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提高司法公开认识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11 16:40:07
本网讯(赵春玲) 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自建设服务型、为民型、公信型、廉洁型“四型”法院以来,在省市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监督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深化“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宗旨,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建设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地突破。 一是切实转变了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的工作态度。虎林法院通过强化教育、强化学习等方式,把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突破口。同时,明确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人,将司法公开列入年终考核,务必使每位干警的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切实做到了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的转变。虎林法院大力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设立了院长邮箱、投诉监督电话,开通了一网双微公众平台,做到第一时间直播庭审过程、第一时间公布裁判文书、第一时间发布司法信息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地做到了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的根本转变。 三是切实完成了由选择性公开向全面性公开的转变。虎林法院严格遵守“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焦点,把诉讼费用缴纳标准、诉讼风险告知书等相关信息通过虎林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审判环节、执行环节以及案件中需要进行委托鉴定、变卖拍卖涉案财产等相关信息,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务必切实践行阳光操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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