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程远景) 10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方城县法院提请任命徐璐等90名人民陪审员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毕新民为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使方城县法院在原有142名陪审员的基础上,完成了人民陪审员“三倍增”的计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翻番的基本目标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全省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三倍增计划”的要求,方城县法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出了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实施方案,并以公告的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布、宣传,鼓励,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支持和认同。
在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中,方城县法院严格审查程序,注重提高基层普通群众的选任比例,人民法庭辖区人民陪审员的增补选任对象以工人、农民、退伍军人、社区居民为主,原则上不以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增补选任对象。县直区域增补选任的陪审员在县总工会、妇联会、共青团、关工委、伊斯兰协会、残疾人联合会、民营企业家协会、医疗卫生系统等部门或行业中推荐选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人民法庭辖区人民陪审员的增补选任,由人民法庭会同辖区内乡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民调组织进行筛选、考察、推荐,报法院政治处进行初审。县直区域的人民陪审员的增补选任由民一庭、行政庭、刑庭配合法院政治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筛选、推荐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增补选任对象,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要求,形成书面档案材料和综合报告,向司法行政部门征求意见后,报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审查,并按选工委审查指导意见进行相关工作完善。经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审查合格后,正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