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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与广西医大共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4-10-11 09:23:51
揭牌仪式现场。 本网讯(曾泳三) 10月10日上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与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兴宁区法院举行。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睿、广西医科大学宣传部副部长吴树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书记秦桂秀等及该校第一临床学院2013级的120余名学生参加了当天的揭牌仪式。 当天上午8点半,学生们首先在兴宁区法院大法庭观摩了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庭审。虽然案件与其所学专业相差甚远,但学生们仍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他们表示,尽管并不是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但这种随时可能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让他们对法律法规及如何维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随后,双方在兴宁区法院大厅举行了揭牌仪式,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睿对医科大学师生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她表示,尽管法院并非常规的医学教学基地,但法律对医学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感谢医科大学的师生们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兴宁区法院随时欢迎各位学生来访学习,今后,希望通过共同学习共同交流促进双方的共同进步。 揭牌仪式后,兴宁区法院还就近两年来该院大力开展的裁判文书改革与广西医科大学的老师进行了座谈,并向老师们现场展示了改革前后裁判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了老师们对文书改革的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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