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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孙波“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10-08 09:48:17
本网讯(段春山 朱丹钰)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授予“时代楷模”、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孙波“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共同主办“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孙波等10名法官当选。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形成导向,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迅速掀起热潮。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钻研精神,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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