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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大队长对违法用地不认真履职受审
发布时间:2014-09-29 17:18:36
土管理局监察队长对违法用地不认真履职受审 2012年3月19日,时任固始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的被告人曹杰带领队员在其管辖内进行动态巡查时,发现张国俊等人违法用地建房情况,在张国俊等人提供虚假社区安置证明和拆迁协议复印件后,曹杰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社区安置证明和拆迁协议的真实性及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就认定张国俊等人建房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再进行查处,导致张国俊等人违法建房竣工,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593240元。 来源:
固始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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