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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同学砸伤 校方未尽管理责任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4-09-25 16:12:51
2013年4月16日上午10时许,我在商丘市一中分校二年级十七班,课间的时候我在我自己的座位上坐着,被我同学孙幸福用一个装有水的水杯,砸到我的额头上,后到医院治疗。因学校未起到管理责任,和学校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在与被告赔偿一事未达成一致,特诉至贵院。 来源:
梁园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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