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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提出离婚因未举行仪式要求返还彩礼钱
发布时间:2014-09-19 11:13:56


丈夫提出离婚因未举行仪式要求返还彩礼钱


    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3月20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同年4月份登记结婚,正当准备举行结婚仪式时发现双方性格不和,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返还彩礼款40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



来源: 夏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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