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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哈密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发布时间:2014-09-10 11:51:28
本网讯(张庆元) 2014年以来,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宣传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庭室司法宣传责任分工,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在“以司法宣传促法院形象提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法院全面建设,扩大对外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一是稿件数量、质量以及发布外媒级别较往年均有显著提升。2014年1-8月,该院对外共发布各类宣传稿件2057篇(条),较上年同期增加1726 篇,同比增加52%。其中,被新华网、光明网等中央级网络媒体采用264篇,同比增加63%;被新疆法院网、法治新疆等省级网络媒体采用的1403篇,同比增加2.4倍;被哈密政府网、哈密平安网等地级网络媒体采用333篇,同比增加54%;被哈密日报、哈密广播电视报等报刊采用57篇,同比增加13%。 二是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社交媒体,稳步开展司法宣传取得良好实效。该院去年8月1日开通新浪官方微博,目前微博粉丝数达28643人。此外,该院在认真吸取微博开展专题宣传的经验基础上,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日常工作中,该院在确保及时发布本院原创新闻信息的同时,还积极转发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和自治区高级法院“西域天平”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切实将网络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声势。 下一步,该院将再接再厉,在认真吸取已有宣传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微博、微信、网评、“三民”活动等热点问题,继续加大司法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调动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做好涉法涉诉等重点舆情信息监测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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