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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选任355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4-08-01 15:20:38
本网讯(杨斌 王伯明) 2013年以来,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法院、新疆高院的相关规定,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截止目前,两级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355名,与上一届相比增加了220人,超额完成了高院下达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进度。 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过程中,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企事业单位人员、普通居民所占比例超过了70%,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职业和社会身份分布相对均衡,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两级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制度》等36项规章制度,涵盖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参审培训、保密纪律、管理考核、廉洁自律、司法礼仪等方面内容。2014年上半年,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参审率普遍达到80%,同期相比提高了15.05个百分点。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和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方式,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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