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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常敲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4-07-23 16:14:41


    本网讯(李鹏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恒山区人民法院在认真整改已发现的“四风”问题的同时,努力探索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防止“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的出现,用过硬的实际行动践行对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

    该院完善领导体制,坚持“治警先治长”,由党组书记和院党组成员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恳谈会,防止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形成党组书记主抓大局、班子成员抓条线、庭科长管好自家人的良好局面,努力使全院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奋勇争先、齐头并进、不落人后。

    该院大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根据单位、部门和岗位的不同层级,分别按照权力事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设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的权责分工,并按照部门绘制出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排查共查出风险点356个、风险等级70项、制定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17个、防控措施234条,使全体干警清楚明白自身的风险等级、责任和权力。

    该院强化绩效考评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违反各级廉政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除依法依纪严格问责外,一律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实行错案终身负责制,努力构筑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和责任划分层级化、全天候、全员化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判后答疑制度化解廉政风险,督促业务庭、局和审、执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案件。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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