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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操作不当挂掉公安局情报中心监控器被诉
发布时间:2014-07-22 15:22:59


司机操作不当挂掉公安局情报中心监控器被诉


    2012年12月4日8时5分,在新野县汉城路劳动局门前公路处,被告王森驾驶豫QB3897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挂掉新野县公安局情报中心激光球监控器,造成激光球监控器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新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被告王森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经新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原告的激光球监控器损失为17325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诉至本院。



来源: 新野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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