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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趁工友上班之际撬门入工棚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21 15:20:33
本网讯(漆常青 黄芹)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被告人刘建普趁工友上班之际,竟然撬门进入工友的工棚盗窃。7月16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刘建普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3日下午,被告人刘建普在靖安县某建筑工地务工时,趁工友们都去上班,采取撬门的方式,进入同在该工地务工的徐先生的工棚,在工棚内窃得现金430元、小米手机1部、天语手机1部。经鉴定,被盗小米手机价值1551元,天语手机价值671元。案发后,被告人刘建普退赔赃款2800元。 靖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6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建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65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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