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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伙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法庭同受审
发布时间:2014-07-21 11:16:24
四同伙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法庭同受审 2013年1月份,被告人徐琼、徐占宽组织被告人周峰,在其开办的南关印刷厂非法为张医东(另案处理)印制了40450个“泸州”酒商标标识。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被告人徐琼、徐占宽又于2013年9月份组织被告人周峰、万晓宁,在其开办的南关印刷厂非法为他人印制了南街村调味品商标标识14110个、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商标标识4650个。 来源:
新野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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