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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院首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在山东高院开庭
发布时间:2014-07-16 09:23:12


    本网讯(刘敏)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东高法”消息,7月15日上午9时,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在山东省高级人员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合议庭由3名法官和2位人民陪审员组成。据悉,这是山东高院也是全国高级法院中首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

    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山东高院从人民陪审员专业人才信息库里随机抽取了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育才,从人民陪审员普通人员信息库里抽取了山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刘岭岭参与案件审理。开庭前,山东高院专门安排时间让2名人民陪审员详细阅读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据悉,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13年以来,山东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并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以供法院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今年年初,山东高院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列为重点调研课题,由院长白泉民担任调研课题的主持人。山东高院还确定了高院和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30%的考核指标。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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