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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 海拉尔法院校园审理毒品案
发布时间:2014-06-13 15:07:07
本网讯(牛聪健) 为预防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提升他们防范毒品侵害的意识,近日,内蒙古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来到海拉尔区第一职业高中对被告人周某、卢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可容纳600余人的学校礼堂座无虚席,参与旁听师生秩序井然,现场庄重、严肃。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陈述后等程序后,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周某、卢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周某、卢某当庭表示服法认罪,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并真诚地告诫旁听的所有学生,毒品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希望大家以他二人为戒,坚决抵制诱惑,防止染上毒品。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就周、卢二人引诱、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详细讲解。学生们坦言,虽然通过媒体和社会宣传知道一些毒品的危害性但感觉离自己很远,不太警惕。今天亲临庭审现场不仅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同时又敲响了远离毒品的警钟。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树立法律思维,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毒品侵害,同时慎重择友、谨慎交友,防止自己成为他人犯罪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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