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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民生执行不停步 38万标的款送上门
发布时间:2014-06-10 11:22:15
周照高家人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本网讯(罗彪 乐华方) 2013年12月以来,云南彝良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6月6日,执行法官马永祥、秦振跃一行四人给身受重伤、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周照高送去执行款380952.85元。 2012年10月,周照高在四川省某公司义务帮工中受伤,致其三级伤残,周照高向彝良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月27日,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四川某公司赔偿周照高各项损失共550914.79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139.00元。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周照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该案申请人周照高伤形为高位截瘫,颈脊椎损伤,椎体胸椎压缩性骨折等复合伤,伤形较重,且家庭生活困难,法院执行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将该案作为涉民生重点案件,强势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工作,态度强硬,执行人员经多方对其财产进行查控,2014年4月20日,该院获知被执行人有保证金在某处后,该院依法裁定冻结扣留了被执行人保证金566961.94元。2014年5月16日,被执行人和周照高的委托代理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扣除之前支付的款项,于6月5日将380952.85元划拨至法院账户。为及时将款项发放当事人,执行法官放下其他工作,立即与银行联系筹足标的,冒着小雨,将标的款送到周照高家中。 领到执行款后,深知执行法官为案件执行所付出劳顿和辛苦,周照高及家人非常感动,当场赠送了“重民生公正司法,强执行全心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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