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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农转让土地后又收开发商补偿款被诉
发布时间:2014-05-30 10:20:18


果农把地转给他人后又收到开发商补偿款被诉




    2002年春,原、被告协商种植果树。被告将自己的2.4亩果树交由原告经营,原告每年支付被告1400至1500元的款项。2012年8月,原、被告所在村进行开发,开发商将补偿款给付了被告。双方为此形成本案纠纷。



来源: 鄢陵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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