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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取他人手机后敲诈勒索受害人父亲获刑
发布时间:2014-05-29 15:26:19


男子盗取他人手机后敲诈勒索受害人父亲获刑


    长葛市检察院称:2013年4月14日晚,被告人李志宽窜至长葛市彭花公路石固路口北段“路友”加油站,趁被害人上厕所之机,持菜刀抢走其手机一部和现金。并与4月15日凌晨用抢来的手机同被害人的父亲联系,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向其索要现金,未果。其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 长葛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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