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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15 13:57:28


    本网讯(蒙跃实 李文艳)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从2014年初开始,以2013年11月30日前历史累计未结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八类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截止目前,全部实际执结11案,执结标的28万余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贞丰县人民法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任务。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杨宏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为执行局增加专用执行车辆,并调整2名年轻干警充实执行力量;二是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担任组长,集中执行力量搞好专项执行活动;三是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四定一包”工作方法,个案明确到人,由具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执行法官包案执行,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在赵某申请执行朱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5100元。朱某一家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家庭经济状况被彻底改变。为了赔偿受害者家属,朱某变卖了所有家当,一家人寄居在其叔父家一间二十平米左右的小房间里,案件无法继续执行,一搁便是9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后,当执行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朱某家时,已人去楼空。执行员多次向朱某的亲朋好友打听其一家的下落,均得不到配合。但执行员没有放弃,最后在村干部的协助下终于联系上了朱某。几经周折,朱某均以无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经向银行部门查询,朱某均无存款记录,案件处于无法执行状态。执行员依旧没有放弃,仍然不定期找朱某做工作,当执行员第十一次找到朱某时,朱某被执行法官的执着感动了,主动找亲友借款15000元交到法院。申请人也被执行法官的工作作风所感动,自动放弃执行标的10100元,案件和解结案。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中,贞丰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通过主动积极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邀请村居委干部协助执行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提高了案件实际执结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活动取得了实际成效。2014年5月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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