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聪) 2014年5月9日,在江西省靖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上,彭安明、陈世选等30人被任命为靖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和市中院“一名法官配备1.2名陪审员”的工作要求,靖安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任务的工作方案》,成立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勇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任的具体工作。从今年元月份起,经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组织考察、党组决定等程序,靖安县法院择优筛选3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上报县人大任命。此次增选,靖安县法院注意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以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本次选任后,在3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教师2名,乡镇干部3名,县直干部5名,其余20名为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代表,整体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完成,对扩大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意义重大。加强培训工作,是实施好倍增计划的重要保证。2014年5月13日-16日,靖安县法院将组织增选的3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旨在提高拟任人员业务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