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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铁法院系统多举措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09 10:00:29


    本网讯(孟亚东)  2014年,新疆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乘着改革的春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宣传工作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在中院党组的牵头下,乌铁两级法院成立了司法宣传领导小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江亲任组长,各院政治部(处)为主管部门,各院、各庭室都配备了兼职通讯员,有力保证了各院、各庭室重大信息撰写和报送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出台了司法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法院全面工作,扩大对外影响,提升法院形象,在年初两级法院工作会议上,中院党组出台了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宣传内容、报送流程、奖惩机制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要求,并对各基层院和中院各庭室的任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奖罚分明。

    加强外网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网评员的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宣传和扩大铁路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服务社会、沟通民意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中院党组向各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外网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网评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院成立外网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管理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同时对发布原则、内容和工作制度作了具体要求。

    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工作。为健全完善两级法院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铁路法院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的监督,为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司法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的规定和要求,中院向两级法院下发了关于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思想、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及其职责、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新闻发布的形式、新闻发布会的周期、新闻发布会信息采集机制、新闻发布的纪律等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工作。

    加强培训,提升能力。为了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司法宣传能力,各院均采取多种形式对兼职通讯员进行了培训,如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交流写作心得;邀请资深媒体记者专题授课,传授写作经验。中院定期对各基层院司法宣传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每月、每季度通报各院司法宣传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切实提高各院司法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扩大铁路法院的影响,树立铁路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2014年一季度,铁路两级法院在各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共报送信息稿件258篇,在各类各级媒体上发表195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17篇,在省部级媒体上发表157篇,在地市级媒体上发表14篇,在县级媒体上发表7篇。铁路两级法院的官方微博开通率位于全区法院前五名,库尔勒铁路法院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寻找执行案件的债权申请人,使得执行案款得以及时发放。铁路两级法院同时开通了官方微信,也是全区法院唯一一家两级法院同时开通官方微信的法院。库尔勒铁路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情况,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会上现场发放执行案款,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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