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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0.3%
发布时间:2014-04-25 14:34:49


    本网讯(刘洪平)  4月25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晒出刑事裁判文书28份、民事裁判文书92份、行政裁判文书7份、执行裁定书11份,合计138份,占2014年生效裁判文书总数的90.3%。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规定了裁判文书上网的原则、时限、流程、技术要求、责任部门、检查通报以及不上网的情形等内容。

    该院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同时通过法院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方式,告知公众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裁判文书生效后5日内,案件承办人填写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再按规定对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经处理的裁判文书,报研究室主任、分管院领导审签后2日内在互联网公布;拟不公布的裁判文书必须层报院长审批决定。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对应当上网而未上网的予以纠正。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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