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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庭审亲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发布时间:2014-04-25 13:29:19
本网讯(李超) 4月25日上午,安徽省宿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亲历庭审现场,参与旁听案件庭审。随着法槌的敲响,该院“庭审亲历”活动拉开了序幕。 该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庭审情况的全面掌握,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自2014年4月起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亲历”活动。挑选疑难、复杂、敏感、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在辖区内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等五类拟报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作为“庭审亲历”活动的旁听案件,让裁判者亲历现场,全面掌握案情,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据悉,该院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专家学者、检察机关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院外人士旁听“庭审亲历”案件,自觉接受监督。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公众关注度或具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用文字或视频方式进行庭审网络直播。该院规定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亲历”中院和基层法院案件21件。辖区五个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亲历”案件为55件。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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