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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未公开政府信息被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16 15:53:53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未公开政府信息被诉至法院 2011年8月,原告对闹店村非法占用耕地30余亩建房的情况进行了举报。宝丰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5月4日对闹店村下达了《责令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随后,又作出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平顶山市政府和宝丰县政府分别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宝丰县2012年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办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闹店镇闹店村办理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原告于2013年3月25日向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公开上述信息,并让原告复印,被告至今不予答复。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 来源:
宝丰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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