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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在临澧法院生根发芽
作者:肖富胜 发布时间:2014-04-03 14:46:21
司法为民做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湖南省临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方法,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践行群众路线,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与期待。“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郑板桥两百多年前的诗句,该院干警一直牢记在心中。 巡回审判把方便留给群众 “真没想到法院到我家里来开庭,当场就把我的几个儿媳说通了!”70岁的李阿婆逢人就夸赞。 李阿婆育有三个儿子,都已经成家立业,今年年初,却因为几个儿媳妇认为分家不公,闹起矛盾,都不愿意赡养老人。李阿婆经人点拨,无奈到法院起诉。考虑到老人身子不硬朗,为免其舟车颠簸,临澧法院法官背着法徽来到老人家里就地开庭。开庭时,法官还叫来村长、村支书一同做调解工作,从法律义务到伦理道德、传统美德多个层面给老人的几个儿子、儿媳做工作,当场达成协议,老人轮流随几个儿子居住。 该院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并出台文件加以规范,为巡回审判提出了“两个尽量”的要求:一是在每年的春耕、“双抢”时节,涉及农村、农民、农事的纠纷,尽量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并且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以免影响正常的农耕生产。二是在平时,尽量选取相邻纠纷、赡养纠纷、征地补偿纠纷等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以达到宣传法律知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展巡回审判,确实辛苦了我们的法官,但是方便了群众,所以值得,而且必要”,该院院长覃红卫这样说。 送法下乡让矛盾防患未然 3月28日,是临澧县柏枝乡村民赶集的日子,七重堰法庭4名干警早早来到柏枝乡圩场,摆好桌椅,拉上横幅,开始了一天的送法下乡活动。 一位中年男子试探性地向法官咨询他遇到的难题,得到了法官热情的接待。该男子在一烟花鞭炮厂务工,但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一万多块钱的薪水要了一年还没有要到,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明确告诉他,“这种情况可以来法院起诉,而且你有证据,不怕钱要不回来”。男子喜出望外,感激地说道“太好了,真谢谢你们,我今天再给他打个电话,他要是再不给钱我就到法院告他去!” 临澧法院下辖18个乡镇,农村人口比重大,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素来民风彪悍。为了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小纠纷酿成大矛盾,临澧法院着力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送法下乡要求选在各个乡镇的“赶集日”,以保证有足够的受众,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同时注重选择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编印成册,辅以生动的案例,以案说法,达到可读性强、通俗易懂的效果。每一次的送法下乡都采取中青年干警组合的方式,注重对青年干警的锻炼,提高青年干警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制度创新构筑大调解格局 针对该县农村人口多、群众法律知识缺乏、农村部分民事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得到解决的现状,在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同时,该院提出了设立乡镇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向最基层延伸司法服务窗口的设想,设想得到了临澧县委、政法委领导认可,联络站很快在各个乡镇建立起来。联络站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负责人,法院在每个联络站明确了一名主管院领导和对接责任法官,联络站具体负责搞好法律宣传、诉前调解、协助审判、疏导执行等工作。 联络站成立后,平均每周都接到2至3起群众来访,分家析产、相邻纠纷等,简单的、复杂的,当地民众都将基层调解当成第一选择,联系法官上门释法说理、处理纠纷。 同时,该院与所辖乡镇达成共识,各乡镇每月召开一次的治安主任工作例会,均邀请法庭派员参加,以此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合口镇召开的一次例会上,一位治安主任感叹道:“以前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处理纠纷有时被问得干瞪眼,现在有法庭宣传法律做后盾,我这心里亮堂多了,再也不会出现尴尬丢人的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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