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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4-03-31 10:19:00


3月28日,河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讲话。

    本网讯(丁力辛)  3月28日,河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最高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书记周本顺、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和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臧胜业书记还作出批示:“讲话和报告的稿子都很好,符合中央、最高院、省委要求,又紧密结合了我省法院系统的实际。望把会议开好,争取好效果。”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少平传达了省委书记周本顺在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武力斌作了题为《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主持了会议。  

    卫彦明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新进展,通过开展清理会员卡、清理办公用房、违规配置使用公车(警车)、违规经商营利、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共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深化廉政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强化全方位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对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我们要坚定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不懈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面对反腐败的复杂性,要运用教育、预防、管理、惩处等多种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面对反腐败的长期性,要强化治本思维,不断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公开和司法监督制度,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体制机制的成熟和完善。

    卫彦明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没有完全解决好的作风问题,着力扫除多年来一直想扫除、但扫除不利的腐败现象,以铁的纪律树立好的形象,以清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一要坚持从严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法院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铸就金刚不坏之身。要组织和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善于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干警,经常打打预防针、吃吃“救心丸”,让广大党员干警在思想上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强化廉洁意识,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二要坚持从严管理,着力解决司法作风问题。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加强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好不愿管、不善管、不敢管的问题。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三项职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任务。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到制度上不留盲点、管理上不留死角。三要坚持从严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综合运用司法巡查、谈话函询、离任审计、举报核查、述职述廉和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督促他们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和办案纪律。要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针对司法权力运行的不同规律和特点,综合运用办案流程控制、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追究和创新廉政监察员履职方式等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从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要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把司法过程最大限度地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不怕群众“挑毛病”,不忌讳法官“出洋相”,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扩大监督视野,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审务督查制度,积极探索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不断加大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法官与律师或案件当事人、案件代理人交往的监督力度,督促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要坚持从严查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司法腐败,要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各级法院党组要本着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后,各级法院凡是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作为对该法院记功评优的重要依据;凡是队伍发生问题主动查处的,一般不影响对该法院工作的评价;发生了问题查处不深入、不到位,又被其他机关查处的,对该法院的综合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的平台作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凡是涉及法院工作人员廉洁问题的举报材料,都要认真核实,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要在全省法院建立违纪违法案件督办、交叉办案、集中办案等机制,坚决防止压案不报,积案不查,避重就轻,草率结案等问题,确保群众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卫彦明强调,要严明组织纪律,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一要牢固树立组织纪律意识。各级法院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组织纪律意识,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脑子里要时刻有组织、有制度、有程序、有纪律,真正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认真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自觉承担,该请示报告的必须主动请示报告,绝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二要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一把手”要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更不准搞“一言堂”。工作不落实,是作风建设的一大顽症,更是组织纪律不严的直接体现。要把严明组织纪律与推动工作落实有机结合起来,绝不允许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另搞一套。三要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都要按规定向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就是违纪,就要严肃处理。

    卫彦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一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各级法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看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重点监督等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二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风行于上,俗成于下”,“官风正则民风淳”。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坚持正人先正己,通过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情操;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接受廉政监督,营造公开公正行使权力、监督没有例外的良好氛围,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廉政制度的约束力和廉政监督的制衡力。三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讲原则、敢碰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组尤其是一把手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审判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为开展执纪监督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武力斌在回顾2013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和惩处并重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省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和克服“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武力斌在部署2014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指出,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强化廉洁司法制度保障 ;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保证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最坚决的意志和行动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夯实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 ;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中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省法院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廉政监察员,纪检组、监察室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中院院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监察员和纪检组、监察室全体人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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