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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酒驾后死亡 家属状告六“酒友”
发布时间:2014-03-21 15:16:51
“班长”酒驾后死亡 家属状告六“酒友” 2013年9月7日,孙高强与六被告相约到雁鸣湖一个夜市摊上吃饭,晚上19时许,孙高强与六被告都到齐后开始吃饭,喝酒。因为孙高强是六被告的班长,与六被告在同一公司当保安,故席间六被告都向孙高强敬酒,一直到21时才结束。当天孙高强白酒啤酒喝了不少,酒后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原告认为六被告知道孙高强喝了酒却都没有阻止,且没有告知单位和家属,致使孙高强酒驾死亡,故要求六被告作出相应赔偿。 来源:
中牟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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