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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滑县法院干警街头宣传新《消法》
发布时间:2014-03-18 10:26:04
街头宣传 本网讯(侯苹英 柳九红) 为促使消费者进一步确立利用法律维权意识,在群众中普及推广法律新规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六名干警志愿者放弃周六休息时间,走上县城繁华路段开展法制宣传。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滑县法院六名志愿者在滑县人民会堂门前摆起咨询台,架起宣传版面,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解读》等宣传页。宣传活动吸引了大批过往群众,他们纷纷驻足观看版面、咨询问题、阅读宣传页。 在宣传现场,志愿者针对群众提出的买到假货怎么办、购买的罐头里有苍蝇如何维权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解答。志愿者还建议群众在消费过程中索要发票、不贪小便宜,避免经济损失。宣传活动中,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10余条,发送宣传页1000余份。 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是滑县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滑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以实际行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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