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公婆“掺合”儿子婚姻起纠纷 儿媳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3-17 13:37:49


    本网讯(杨玉婷)  3月14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使两个感情破裂的年轻人得到了解脱,而且使他们了解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如何跟家人相处。

    原告刘丽丽与被告王志刚都是“90后”,二人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古历2月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2013年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无子女。婚后二人与王志刚的父母同住。王志刚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儿子老实,没有自己的主意,于是什么事情都是他们说了算,王志刚也总是听父母的,认为这样才算孝顺,最终导致原本幸福的一对小夫妻经常因为父母的掺和发生矛盾,两个人的感情日渐淡薄。刘丽丽于2014年1月15日将王志刚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由于婚姻中父母的掺和,原、被告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再继续生活的可能,于是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彩礼返还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双方对以后的生活很迷茫,都害怕在另一段感情中还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于是法官给他们讲道理,讲人生,告诉他们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也是为子女好,但毕竟是两代人,价值观和人生观会有不同。让王志刚了解,作为一个成年人,父母的意见可以借鉴,但不要盲目的听从父母的安排,自己要有主见;让刘丽丽知道,子女孝敬父母没有错,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不能等到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导致不可挽回的局面。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