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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甘岭区法院为弱势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发布时间:2014-03-13 15:17:53


    本网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为弱势妇女和儿童撑起一片蓝天,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该院立案庭被授予伊春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立案庭设立妇女维权工作室,耐心倾听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呼声,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对经济特别困难和追索赡养费、扶(抚)养费等案件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使权益受侵害的弱势妇女能够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2012年以来,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缓、免诉讼费3 200.00余元。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4 000.00元。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予以打击。对违法犯罪的妇女,坚持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帮助其改过自新。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严格依照新《刑事诉讼法》办案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开展工作。鼓励其将来以健康、积极的心态重新回到社会。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女法官、女陪审员了解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点,在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中,尽量让女法官、女陪审员参与审判,并根据情况,邀请妇联、社区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尽量以调解、和解的方式结案,妥善化解矛盾。

  加大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此类案件,采取无休息日工作制度,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并注重释法解疑,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经常深入社区、林场集中宣传与妇女群众相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宣传栏、现场解答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该院还经常深入辖区学校,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结合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案例,认真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办法,解决一些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醒广大学生要学会培养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以实际行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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