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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15名“老赖”上了失信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4-02-28 13:15:14
本网讯(通讯员 谢辉) 2月27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本报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对地区15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全面曝光。记者了解到,这是阿克苏地区法院系统首次对“老赖”进行曝光。 据了解,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整理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有上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统一对外公布。 2月27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报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首批公布了1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单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失信情形等基本信息。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吐尔逊·托乎提告诉记者,首批曝光的15名被执行人均为采取各种手段抗拒或者逃避执行的“老赖”,其中含 单位被执行人1名,即新疆环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被执行人14人,分别是徐强、李江建、张岩斌、余莉娟等被执行人。 吐尔逊·托乎提介绍,法院此举的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长期以来规避法院执行工作的失信被执行人,确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社 会诚信体系,不仅要将失信“老赖”们的身份信息、失信行为昭告天下,使其颜面扫地,而且法院还会通过房管、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 对失信者在贷款、买房、注册公司、政府扶持、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压缩“老赖”们的生存空间,让失信者为他们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的 代价。同时,吐尔逊·托乎提也提出,希望被执行人及其亲戚朋友看到相关信息后,及时履行义务或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据了解,今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吐尔逊·托乎提说,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才能从这份名单中删除。也就是说,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被执行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还会反复将其身份信息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并在最高法院的组织下采取各种手段对他们进行行为限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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