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河北沧州市吴桥县是粮棉大县,许多农户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种植业。吴桥法院执行局2009年立案执行的两件棉花合同纠纷案,一件申请执行人是吴桥县铁城镇刘某,一件是吴桥县东宋门乡刘某某。
两件棉花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虽然不在同一个乡镇,而这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是许某,且两案案由相同,在同一时间段内发生的纠纷,这引起执行法官的注意。经分析认为,这两起案件很有可能是被执行人许某蓄意制造的一起连锁棉花合同纠纷。吴桥法院执行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许某已不知去向,也没有查找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经艰苦努力,但无进展,案件陷入僵局,不得不中止执行。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吴桥法院将两案做为重点案件,主动采取调查措施。经过认真调查和摸排,2014年春节前,执行人员发现了被执行人许某的踪迹,并设法与其取得了联系。经执行人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履行,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使许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当两案申请人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了1万多元棉花款后,非常的激动,没想到执行法官主动为他们追回了拖欠五年之久的棉花款,感谢人民法院心系民生、主动执行,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