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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法院法庭工作服务基层传递司法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4-02-25 10:45:45
本网讯(胡志强 李盛林)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下设江湾、清华和赋春三个法庭。近来来,三个法庭立足于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回应群众关切,寻找适合群众司法需求的工作方法,通过不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搭建多元化的解纷平台,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得到解决。在2013年度全市法庭工作考核中,该院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 坚持巡回审判,构建便民网络。法庭均设置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公布了法官手机电话。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于当事人交通不便在偏远地区,或农忙季节,到当事人家中或乡镇村委巡回审判点上门送达、调解、开庭。在四、五月间采茶季节,将案件的送达由当事人根据农时安排在夜间或雨天。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高龄老人不传唤到庭,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不传唤到庭,对身体行动不便的不传唤到庭,而是采取预约上门服务、现场开庭的方式。2013年,共巡回审判130余次。 提供特色服务,关怀弱势群体。法庭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开展特色审判,逐步建立起了涉老专项调处机制、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医患纠纷便捷调处机制、残疾人简便调解机制以及涉少优先调解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司法救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主动联系当地镇政府、村委会为弱势群体解决低保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打破固定工作作息时间,积极开展“电话预约”、“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从时间上全天候地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仅去年一年,就工作作息时间外调解、办案80余次。 做好诉调对接,整合解纷资源。法庭充分利用其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贴近基层的组织优势,贴近矛盾的前端优势,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化解了辖区内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主动与辖区乡镇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就农村建房安全等问题向辖区内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得到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并采纳。在巡回办案时进行普法宣传,多渠道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2013年共诉前调解纠纷65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14件,收到了促进司法公正、减少乡村成诉矛盾纠纷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多重实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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