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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执行法官蹲守5天 5年积案一朝执结
发布时间:2014-01-28 15:06:28


    本网讯(杨艳 南相根)  1月27日上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桌上十万元红通通的现金格外惹人注目,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余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就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达成和解,余某当场将十万块执行款交给张某,张某用发抖的手接过十万块钱,激动地说:“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了!”

    2008年3月,张某受雇于余某为其建造私人房屋,在二楼平顶上安置钢筋罩时,支撑平顶长达10米的飞椽板突然整体倒塌,张某随混凝土摔下,当即昏迷。经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一处二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法院判决余某赔偿张某196100元钱,扣除已经支付的18000元,还有178100元一直没有得到赔偿。

    被执行人余某家在农村,为建造房子已花光所有积蓄,为了躲避执行,余某夫妇双双到外地打工,只有过年时才偶尔回家,该案一拖就是五年,执行法官五年来每年春节期间都“偷偷”去找被执行人,但每年都“竹篮打水一场空”。今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了解到余某今年可能会回家过年,于是从1月20日起每天都蹲守其住处,功夫不负有心人,于1月24日将其成功“截获”。经过执行法官的苦口婆心劝解,余某最终同意用这几年打工钱十万元和解此案,张某也同意,于是才有本文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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