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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协议未履行 租房人要求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14-01-20 14:52:13


签订门面房租赁协议后未履行 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原告姜虹诉被告李东风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0年8月20日,被告李东风以被告郑州康万家保健食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原告姜虹签订了临街门面房租赁协议,约定将共十七间商铺租给姜虹;原告姜虹诉称,后由于二被告李东风、郑州康万家保健食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使租赁合同无法按约进行,故原告姜虹诉至本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租金,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来源: 管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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