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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荣县法院法官三天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15 11:15:03


    本网讯(王国平)  “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结合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把涉民生案件执行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清理与执行,仅用三天时间即快速执结两起涉民生执行案件,“走基层”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荣县铁厂镇大坪村6组王水荣、荣县长山镇光辉村3组荣健康分别系荣县古佛寺联办煤厂、荣县长山镇德胜煤厂采煤工人,二人经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分别患有二期和一期尘肺病,后经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由荣县古佛寺联办煤厂支付王水荣各项工伤待遇160000余元,由荣县长山镇德胜煤厂支付荣健康各项工伤待遇70000余元。案件生效后,两煤矿以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转让更替和技改后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后,荣县人民法院将此案件纳入涉民事专项执行的典型案件,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制定详实的执行方案,快速安排办案人员查询涉案企业银行账户,核查企业财产状况,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将相关情况与安监、煤管、工商等部门及涉案企业当地政府通报,请求协助法院执行,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1月6日至1月8日三日内,两煤矿分别一次性付清了各自应给付两煤工的全部工伤赔偿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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